全方位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是防范非法集資風險的治本之策。國務院發布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加強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推動全國范圍內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二是構建常態化宣傳格局。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或者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風險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非法集資的違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現形式等,開展常態化宣傳。三是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宣傳合力。明確了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商會等相關各方的宣傳責任。四是強化媒體社會責任,要求積極開展公益宣傳,并依法對非法集資進行輿論監督。
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聯合地方政府和成員單位,就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細化政策措施,制定了《關于加強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近日印發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
《意見》強調,加強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新形勢下宣傳工作的使命任務,遵循“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明確責任、協同發力,依靠群眾、群防群治,創新方式、提升質效”的基本原則,突出系統思維,注重因地制宜,堅持與時俱進,加快構建各級地方政府示范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參與、新聞媒體積極支持、社會各方廣泛響應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新格局,為打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持久戰厚植群眾基礎,提供精神動力。
《意見》明確,加強防范非法集資教育要搶占宣傳制高點,掌控輿論主動權,增強人民群眾守法用法意識,注重普及金融知識,增進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共識,形成良好社會氛圍。《意見》就加強相關工作提出了四個方面共十三條具體措施。一是充分拓展宣傳陣地。明確指出,要通過防非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單位、進機構網點等辦法,實現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全覆蓋。二是大力拓寬宣傳渠道。強調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宣傳主力軍作用和新型網絡社交平臺重要生力軍作用,持續拓展群眾身邊的宣傳渠道,不斷提升宣傳的傳播力、覆蓋面和社會影響力。三是突出關鍵節點。以每年6月為宣傳月,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宣傳月品牌效應。利用元旦、春節以及地方特色節日等有利時機,借助金融知識普及月、敬老月、“3·15”消費者權益日、“5·15”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等全國性活動,依托各類宣傳教育基地,壯大宣傳聲勢。四是加強機制建設和組織保障。《意見》就加強組織領導和經費保障、提升隊伍能力、完善考核機制等提出明確要求,以確保相關各方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協同激發人民群眾參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內生動力和主動意識,堅決遏制風險高發態勢,徹底鏟除非法集資土壤。(中國銀保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