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特點
針對經營相對偏弱,或者經營情況無法完全核實的各類企業或個人進行授信,項目評審偏重于抵質物價值與變現能力。
二、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
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一致外,抵押人提供的抵質押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擬抵押不動產權屬清晰,權屬證書或其他權屬文件完整、真實、有效,并能夠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2. 擬抵押不動產原則上為長春地區臨主街商業用房,價值充足,容易處置變現;
3. 擬抵押不動產租金收益可以覆蓋項目貸款利息及擔保費;
4. 擬抵押資產評估價值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
5. 可辦理的抵押登記需為第一或第二順序。
三、借款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所提交的資料一致。
四、授信額度
原則上不超過擬抵押資產評估價值的60%;
五、擔保期限
一般為1年。
六、審批時效
自借款人申請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擔保審批。
七、反擔保措施
該產品依據借款企業、關聯公司、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等的資產或權利狀況靈活設計反擔保措施,但主要反擔保為房產辦理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