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特點
企業取得專項購銷合同缺乏履約資金申請擔保貸款時,擔保公司通過對借款人名下銀行賬戶進行監管,實現對貸款發放過程、合同執行過程及銷售款收回過程進行全封閉管理,適用于以“合同封閉”作為主要反擔保措施的企業。
二、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
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一致外,還要求借款企業所提供合同的采購方為一汽體系、長客體系以及擔保公司認可的其他資質良好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等。
三、借款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除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產品提供資料一致外,還需提供用于申請擔保貸款的合同或訂單等文件。
四、授信額度
按所質押的合同預計投入金額評定,一般不超過合同金額的60%。
五、擔保期限
原則上不超過合同執行期限,一般為1年,同時約定合同回款后,按一定比例償還貸款本金(還款比例一般大于每次回款額度的50%)。
六、審批時效
自借款人申請資料提交齊全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擔保審批。
七、反擔保措施
該產品依據借款企業、關聯公司、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等的資產或權利狀況靈活設計反擔保措施,其中主要反擔保措施為應收賬款質押和指定賬戶監管,同時采用《應收賬款質押三方協議》等方式約定將合同或訂單的結算款回至指定監管賬戶。